日前,本所刑事辩护团队接受吴某某亲属委托,由赵文安主任担任吴某某涉嫌600余万元诈骗案的辩护人,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,赵文安主任会见当事人,并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,时间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本案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意见书,终,经检察机关审查,采纳了赵文安主任的辩护意见,认为本案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对吴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吴某某现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回到家中。
奉天诚信刑事辩护团队温馨提示:刑事辩护律师介入的时间越早,越有利于发挥辩护效果。案发后应尽早聘请专业刑事律师进行有力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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